臨沂市海綿城市建設管理辦法,通過“滲、滯、蓄、凈、用、排”等措施,將至少75%的降雨實現就地消納和利用,逐步實現“小雨不積水、大雨不內澇、水體不黑臭、熱島有緩解”的目標。到2018年,城市建成區25%以上的面積達到目標要求,黑臭水體控制在10%以內;到2030年,城市建成區80%以上的面積達到目標要求,黑臭水體總體消除。臨沂市海綿城市建設管理辦法從加強規劃管控、堅持統籌推進、完善保障措施三個方面,提出了十四項具體任務,并明確了各項任務的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。任務內容涵蓋了開展海綿型建筑與小區建設、開展海綿型道路與廣場建設、開展海綿型城市綠地與公園建設、開展城市水系治理和生態修復、開展城區黑臭水體整治工作等多個方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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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-08-26